各初中学校:
根据诸城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的新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对我校《2014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做以下补充规定:
1、剩余普通类统招生和择校生录取时,如果三个组合的成绩等级都相同还不能全部被录取时,享受学校推荐生照顾政策和教育局文件规定的享受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如果仍然不能确定则依次按照数学、英语、语文的成绩等级择优录取。
2、音乐、美术、体育(普体)专业统招生录取办法:在本专业合格的考生中,按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时将设立学业水平等级底线,未录满的计划转入普通类统招生计划。
3、高水平远动员统招生录取办法:在报考的考生中按专业水平高低,结合专业项目需要和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择优录取。高水平考生必须参加我市2014年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等级全部低于D等级者不予录取。
4、音乐、美术专业择校生录取办法:在本专业统招生录取后剩余的专业合格考生中,按考生专业等级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等级相同者按学业水平等级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等级和学业水平等级均相同者按英语等级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时将设立学业水平等级和专业等级底线,未录满计划转入普通类择校生计划。
诸城市实验中学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