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部、处室: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女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推介在教育教学中涌现出来的妇女先进人物,发挥“半边天”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和激发广大女教师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增强妇女教师的幸福感和自豪感,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18年“三八妇女节”前开展“巾帼建功之星”月度人物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所有在职在岗的全体女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职业道德高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在创建和谐社会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工作示范。发扬中国妇女的光荣传统,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在本级部、本处室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示范性。
3.业绩突出。在工作岗位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技能,爱岗敬业,在提高自身素质上创先进,争优秀,在本级部、本处室业绩显著,师生满意度高。
4.作风优良。具有先进的性别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文明的服务礼仪,健康的生活方式。传承中华民族美德,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在教职工中口碑上乘。
三、名额分配
高一:11人 高二11人 高三 11人 艺术; 2人 处室:6人
四、活动的要求
1.通过本次评选活动,教育全体教职工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立足本职,注重落实、追求完美,执行有力、善于创新。
2.通过本次评选活动,在全体教职工中大力倡导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
3.本次评选活动是全校女教师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部、处室要统一领导,群策群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4.每位教师应积极自觉地将自己置身于每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全过程,并将评选活动的全过程作为一次学习先进、自我提升的机会。
5.各级部、处室要组织候选人认真填好评选表,以级部、处室为单位于3月4日前以级部为单位,将评选推荐表的电子稿通过QQ报妇委会席玉娟老师,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诸城市实验中学
2017年3月1日
附:诸城市实验中学“巾帼建功之星”月度人物评选推荐表
诸城市实验中学“巾帼建功之星”月度人物评选推荐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 生
年 月
|
|
一寸电子照片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文 化
程 度
|
|
所在级部处室
|
|
政 治
面 貌
|
|
职 称
职 务
|
|
联 系
电 话
|
|
工作
简历
|
|
获得过
的荣誉
称号
|
|
简
要
事
迹
(不少于200字)
|
|
级部
处室
意见
|
2017年 3月 3日
|
学
校
意
见
|
2017年3月 3 日
|